(专业代码:101004)
依据医学技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眼视光学专业),紧密围绕眼视光行业对本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着眼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眼视光学专业应用型人才,使其具有良好的道德与职业素质、健康的心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知识,掌握必要的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知识,具有扎实的眼视光学知识及相关眼科医学知识,了解人工智能在眼视光学专业的应用,具备从事眼健康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专业能力。具有初级眼保健、视力检查及矫正、眼科临床检查设备操作、视功能检查与评估、视觉康复训练等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眼视光专业教学能力。毕业生可在眼科医院、综合医院视光科及眼视光机构从事技术服务工作,或在眼视光企业从事培训、研发等工作,进一步深造后可在中高等医药院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
2.培养目标与人才市场需求的匹配度
(1)满足眼科医疗机构对高水平眼视光专业人才的需求:在当前眼视光专业人才供给与市场对高水平专业人才需求匹配度不高的背景下,培养高水平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使其具有必要的医学知识背景和健康整体观,能够将视力维护与增进、眼疾病预防、眼保健等融入眼视光服务全过程,服务眼科医疗机构提升眼健康全周期全方位服务能力的需要。
(2)满足中高等医药院校以及培训机构、眼视光生产企业对专业师资和培训人员的需求:培养具有教学能力的专业教师,服务中高职学校、应用型高等院校、职业培训结构及眼视光企业开展教学、培训的需要。
二、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眼科学、眼视光学。
三、专业核心课程
眼屈光与验光学、双眼视觉学与视功能检查、眼镜制作与维修、接触镜学、眼科检查设备原理与应用、低视力与斜视弱视学、视觉训练技术。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高级实训4周,毕业生产实习40周。
五、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4年,修业年限为4-6年。
六、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毕业应修最低总学分为182分,且需满足每个课程模块及子模块最低学分要求。
七、授予学位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各课程模块及子模块最低学分要求,符合《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八、课程体系
表8-1:课程模块及应修最低学分要求
课程模块 | 必修课学分 | 选修课最低学分要求 | 课程模块应修学分最低要求 | 应修学分占最低要求总学分比例 |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模块 | 22 | - | 22 | 12.1% |
自然科学课程模块 | 11 | 1 | 12 | 6.6% |
人文社科课程模块 | 22 | 1 | 23 | 12.6% |
艺术、运动与健康课程模块 | 7 | 2 | 9 | 4.9% |
就业创业课程模块 | 4 | - | 4 | 2.2% |
眼视光学专业课程模块 | 103.5 | 4 | 107.5 | 59.1% |
在线课程及学术讲座课程模块 | - | 4.5 | 4.5 | 2.5% |
总计 | 169.5 | 12.5 | 182 | 100% |
注: 1.专业课必修课总学时/必修课总学时=47%(国标要求不低于30%) 2.专业实践课:专业理论课:0.62(国标为不低于0.6) 3.实践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比例:38%(本科设置标准要求不低于35%) 4.学校提供的必修课总学分:选修课总学分=4.3:1。 |
表8-2:眼视光学专业课程模块子模块及最低学分要求
课程模块 | 子模块 | 必修课 学分 | 选修课最低学分要求 | 课程子模块最低学分要求 |
眼视光学专业课程模块 | 医学基础课程子模块 | 13.5 | 3 | 16.5 |
专业基础课程子模块 | 13 | - | 13 |
专业主干课程子模块 | 25.5 | - | 25.5 |
专业实践强化课程子模块 | 3 | - | 3 |
专业拓展课程子模块 | 6.5 | 1 | 7.5 |
岗位实习与毕业设计子模块 | 42 | - | 42 |
小计 | 103.5 | 4 | 107.5 |